两类对象的证据范围
爱爱网历史产品与同名网页
比较爱爱网历史住宿产品记录和同名网页记录各在描述什么,避免将不同对象合并。
比较边界:本表比较公开资料中的对象,不认证现行服务或官方身份。
直接建议
比较结论
住宿产品与同名网页之间目前没有足够材料建立统一沿革。介绍爱爱网时应说明讨论的具体对象;不能把情感文章目录、成人内容自称或机构式页面拼成该历史产品的新业务。
逐项看条件
历史住宿产品记录 与 其他同名网页记录
| 维度 | 历史住宿产品记录 | 其他同名网页记录 | 理解提醒 |
|---|---|---|---|
| 对象 | 材料围绕住宿预订应用与相关模块。 | 目录可能围绕文章内容站,其他页面亦可能自称同名。 | 共同名称不足以建立运营关联。 |
| 资料性质 | 公开开发项目自述、第三方产品或应用资料。 | 目录简介或页面自身的说法。 | 不把任一资料类型自动提升为官方公告。 |
| 可讨论内容 | 历史定位、资料中列出的模块和字段。 | 同名现象,以及记录文本所说的内容类型。 | 范围以具体记录为准。 |
| 不能推定 | 当前房源、订单能力、账号服务或售后。 | 品牌承接、转型、授权或原用户关系。 | 缺少连续一手证明时保留未知。 |